一個有財會稅務背景的房仲
登入
一個有財會稅務背景的房仲
邱昀婷
0978726311
推薦人數:
5
人
證號:(112)登字第439712號
通化靜巷精美鼎家
公寓/27.09坪/2580萬
點閱數:1336次
敦南靜巷美邸
大廈/33.05坪/4780萬
點閱數:1178次
市府新寶高樓美辦
其他/30.14坪/3480萬
點閱數:1170次
捷運樂業三房美寓
公寓/32.26坪/2388萬
點閱數:1114次
大巨蛋逸仙面寬店面
店面/35.62坪/5988萬
點閱數:1073次
更新日期:2024/05/05
人氣指數:1927
本週人氣:28
我要買屋
我要租屋
急徵專區
稅費試算
契稅試算
印花稅試算
地價稅試算
房屋稅試算
土地增值稅試算
銀行貸款試算
關於我
文章分享
相關連結
文章分享
<< 上一篇
回列表
下一篇 >>
解除買賣契約 已納印花稅不退稅
文章分類:
法規與政策
熱門程度:
0
寄給好友
友善列印
2015/9/8
財政部規定,納稅人訂立不動產移轉契約,向稅捐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或契稅時應貼繳印花稅,一旦契約在向地政機關申請物權登記前,因故解除時,已繳納印花稅除「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外,不得申請退還。
財政部提醒納稅人,訂立移轉契約時,要事先考慮清楚,以免移轉不成,已納稅款將無法追回。
【UDN】
會員服務條款
|
隱私權聲明
|
註冊會員
|
聯絡我們
|
常見問題
|
行銷工具說明
|
吉家網
|
手機板
|
RSS
台北市大安區
不動產買屋賣屋出租屋請找Magent行動經紀人員
邱昀婷
手機:
0978726311
住商不動產
仁愛光復加盟店
/
106
仁愛路四段415號
/ TEL:
02-27764000
/ FAX:
02-27764001
吉家網股份有限公司
GIGAHOUSE Co.,Ltd 版權所有 |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