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一調的公告地價制度面臨轉變,內政部地政司舉行公告地價作業討論,地方政府代表多希望改成一年一調,內政部預計年底前再舉行會議,確定方案後,在立法院下個會期提出修法。
公告地價如改一年一調,房仲業指出,民眾地價稅一定增加,但由於公告地價基期低,自用住宅稅率僅公告地價千分之二,增加金額不會太多。地上權住宅、開發案由於大多以公告地價的3%至5%作為地租,稅額是自用住宅的15倍到25倍,公告地價稍有調升,增加的租金就會很有感。
公告地價稅率採累進制,一般土地稅率從1%起跳,面積愈大,稅率愈高,最高可達5.5%。改成一年一調,加快追上市價的腳步,持有大面積土地的地主、建商、財團也會受到不小衝擊。
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公告地價每三年調整一次,今年正好是調整年度,內政部地政司8月底邀請各縣市地政人員討論公告地價作業,包括雙北市在內的多數縣市政府代表都希望公告地價改成一年一調。
台北市地政局地價科長曾錫雄表示,現行公告地價三年一調,除了無法跟上地價上漲的腳步,造成稅收流失外,民眾收到地價稅單時,都拿上次稅單作比較,質疑為何一次就調這麼多,讓地方承受到很大壓力。
立法院舉行公聽會,新北市地政局也表示,地價稅金額雖不高,但不少民眾很在意,有些民眾雖然地價稅只調高一兩百元,也會打電話到地政局抗議。
內政部地政司在公聽會表示,中央支持縮短公告地價調整時程,早在2003年財政部推出土增稅減半政策時,考量地方財政流失,地政司曾提出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但當時時空環境無法獲得立法院認同。
由於中央、地方有共識,加上民間團體不斷要求公告地價應合理提高,據了解,內政部地政司已決定再次提出修法,預計年底前再開會,確定縮短時程版本後,立法院下個會期即會提出修法。
【UD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