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為落實蔡總統8年20萬戶社會住宅政見,包租代管是希望利用民間空餘屋轉租給一定所得以下之社會或經濟弱勢家庭,並提供房東保證收租、稅賦減免、修繕及居家安全保險費補助;房客租金補助;業者免營業稅等誘因。
政府信誓旦旦要從現有「閒置空屋」做為「移轉社宅」的主要標的,我們當然樂觀其成,但現行的「包租代管」試辦與招標計劃並非完全針對「閒置空屋」為主軸,對象也大都並非弱勢,令人質疑有「狸貓換太子」之嫌?
「包租代管」壘床架屋,政府遭質疑「狸貓換太子」充當政績?
「租賃專法」中訂定包租代管業管理辦法以及租稅補助辦法,縱觀整個「租賃專法」其實就是為「包租代管」客製的專法,該専法不顧房仲公會反對,曡床架屋的成立包租代管同業公會與營業保證金委員會,同時政府已迅速立法通過,並進入包租代管推動社宅試辦計劃的招標作業,預計年度全台招標包租5千戶及代管5千戶共計一萬戶,而內政部也表示,到明年底會有一萬戶的空屋移轉成績,顯然這項政績要靠政府花大錢,完全把包租代管的總數字充做「空屋移轉社宅」的政績來源,問題是,這一萬戶包租代管的來源,真的是全部由「閒置空屋移轉」而來的嗎?這令人連想,幾年前政府也曾為了降低失業率,要求各政府單位每月花近萬元,聘失業勞工去掃公廁丶馬路丶抄墓碑丶丶搞到環保與各單位人滿為患,根本這些人做不了什麼事,只是為了短期降低失業率的數字而已。如今的包租代管業補助辦法也是如出一徹,根本背後的主要目的可能就是為了掩飾政府難以兌現的8萬戶空屋移轉政見。其實,扶植包租代管産業之政策本來立意良善,但令人質疑的是,政府是否要藉此平台當作白手套,要「花大錢」買「政績」?
「包租代管」,房東丶房客丶業者丶政府各取所需,而倒楣的可能是納稅的全民
政府為了難以履行的政見,8年內將要花三百億以上人民血汗去補帖房東,給予房東減稅,並可能圖利包租代管業,拿現成已出租的市場(非空屋)篩選出合適對象,用「包租代管」名目來充斥政績?而最終「空屋」仍然是「空屋」,移轉的也非空屋(無從認證),其實最後真正「移轉」的將會是現有的租賃市場,「受惠」的是房東丶房客,「獲利」的是包租代管業者,他們只是原來房仲業者,搖身一變,從原本就既有的仲介業務中篩選出吻合條件的房東房客,輕而易舉的向政府領錢,如此一來,「房東」可享受每年稅金減免與修繕補貼,「房客」可向政府領取補助、「包租代管業者」不但有開發費丶包管費丶代管費,又有媒合費可領。房東丶房客丶包租代管業丶加上政府,可謂四大歡喜,但最倒楣的可能是全民買單,人民幾百億的納稅錢(8年三百億以上經費)花在填補政府不實數據的政績上。
租屋平台失敗的前車之鑑,政府應記取教訓,勿再重蹈覆轍
過去政府曾設立租屋平台,浪費幾千萬公帑,三年間湊合弱勢租屋筆數幾乎不到50件,簡直慘不忍賭。如今,政府顯然沒有記取前車之鑑的失敗敎訓,設計出變本加厲的包租代管補貼政策,我們不禁要問:包租代管政策,是否偏離扶植產業的主軸,到底政府背後的真正目的是什麼? 我們雖然全力支持廣建社會住宅政策,但政府的執行方法完全錯誤,希望有為的政府能懸崖勒馬,錯誤的政策千萬不要硬幹到底。
吉家網不動產董事長暨房仲全聯會榮譽理事長 李同榮 2017.10.12.